創新的定義

 

創新的定義強調相對的新;不同於發明強調相對的新。

創新可包含

1 結合兩種或以上的現有事物,以較新穎的方式產生。

2 一種新的理念,由觀念化至實現的一組活動。

3 新設施的發明與執行。

4 對於新科技的社會改革過程。

5 組織、群體或社會的新改變。

6 使用者認知是新的。

創新大部分集中在技術上的改進或突破,因此創新長與技術創新視為同樣意義。

 

創新對管理典範的衝擊

所謂的典範(paradigm)指某一學門中研究者共同承認的一組假設、看法。這組假設構成了這個學門相關的理論基礎。在「創新」成為常態且為組織成功的必要條件時,傳統的管理典範在許多方面必須修正。

例如固定疆界的組織必須考量虛擬組織的優點和可能性;顧客需求導向的經營理念必須以創新微領先需求;分供求專業化必須以流程再造取代;人事的安定原則必須考量「新忠誠」觀念的現實;競爭原則必須改為合作原則。將原本的管理典範加入創新的因子,使組織產生新的典範。

 

「創新」對於現階段我國競爭力提昇的意義

 

將一國進入創新導向階段

1 競爭力的出現:個人所得提昇以及教育程度的上揚,加速企業改善和創新的需求,將整體的競爭力提升。

2 投資國外階段:企業轉戰國際市場,將競爭方式由價格競爭轉向差異化、品質與先進技術的展現。

3 垂直深化發展:某些產業升級之外,將作用擴散到其他產業。

4 橫向水平發展:現有的產業聯合其他產業形成更為巨大的網絡,以提昇整理的競爭力。

5 服務業走向國際化:產業的提昇使的服務業相對走向精緻化、國際化。

6 政府要無為而治:政府要執行放任市場的自由機制,否則只會壓抑市場的活絡的表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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